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表态6篇
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表态6篇
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表态篇1
作为法院人,我们要向滕启刚同志学习。他热爱自己的事业,恪守法官的良知,是一位值得学习的好榜样。
通过学习,我们更加坚定了积极投身人民法院事业的决心。正值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际,我们要认真向榜样学习,学习他们情系百姓、为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让榜样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精神发扬光大。
我将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表态篇2
2月25日,正安镇全体镇村干部集中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会上传达了《关于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传达了中共北镇市委宣传部关于向“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腾启刚同志学习的通知,介绍了滕启刚同志的简历和生前事迹。
弘扬英模精神,感受榜样力量。与会同志都被滕启刚同志那种一生爱党、一心为民、一贯公正、一身正气,在平凡岗位上创造出的不平凡事迹所感动,并纷纷表示,一定要把学习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融入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汇聚起崇尚楷模、学习楷模、争当楷模的正能量。滕启刚从苦难中来,解决更多百姓的苦难,爱民、亲民、便民、护民,我们就要像滕启刚一样,始终把群众当亲人,紧贴群众所想,扎扎实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敢于斗争、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为奋力开创北镇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加快推进正安镇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表态篇3
岫岩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市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和市中院下发的《全市法院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积极响应号召,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迅速掀起学习的热潮,用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激励和引导广大法院干警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实现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7月21日,院机关党委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各支部迅速行动,开展滕启刚先进事迹集中学习,并结合“三会一课”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各支部向机关党委报送心得体会。
7月28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滕启刚先进事迹。党组成员对照先进典型从思想政治、履职尽责、工作执法司法、廉洁自律上查找差距和不足,对标先进,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努力做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会后,党组成员分别撰写学习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我院微信公众号先后转发的《以生命践使命,为公平正义奋斗一生 ——追忆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滕启刚》、《追忆滕启刚丨法治路上的一颗小草》两篇文章,广泛宣传了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形成了“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号召全院干警学习滕启刚先进事迹,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增强干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滕启刚同志的精神践行到日常工作、生活中,真抓实干,务实进取,为法院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
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表态篇4
“你们要接受人民的重托,担当使命,铿锵前行,在案牍劳形中独守高洁,在丝竹乱耳之中坚守内心,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大潮中,在司法改革全面深化中,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这是滕启刚法官在千山法院新任员额法官宣誓仪式上的寄语。这段寄语在我的耳边久久回荡,这段话更指明了我在未来审判工作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从事审判工作,为正义坚守初心,用为民的初心和秉持正义的决心,给百姓带来朗朗光照;提升业务能力,孜孜不倦、奋斗不止,仍然是那个勤奋好学的少年;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进行普法宣传,防范于未然,将法律之光传遍各处。
我也是一颗小小草,传承滕启刚法官的信念:做一个执着的人,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审判工作无比热爱;做一个有能力的人,在工作岗位上干得得有模有样、风风火火;做一个有温度的人,以群众苦为苦,力求实质性解决问题;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热爱生活,奔向远方。
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表态篇5
滕启刚同志对党忠诚、对司法事业无私奉献、对人民担当负责的敬业精神和司法为民的情怀十分值得我学习,他的生命定格在57岁,成为辽宁政法英模榜上一颗耀眼的星,温暖着每一个人。在滕启刚的身上,我看到了一名人民法官无私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格,也看到了共产党员忠诚信仰、坚守初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先锋本质。他以生命践行使命,将公平正义写进了自己的人生。
英模是一个民族的脊梁,一个时代的坐标,一支队伍的象征。弘扬英模精神,既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一环,也是新时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我要以英模为镜,深刻感悟英模精神,筑牢思想之基,汲取奋进力量。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朴实无华、情景交融,感人至深、催人奋进,我们既为失去这样一位好法官而痛惜,也为辽宁政法队伍中涌现出这样一位先进典型而自豪。
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就要学习他初心如磐、意志似铁的忠诚本色。不管岗位怎么变换,他始终坚守初心、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他把对党和人民事业的绝对忠诚融入到每一份公正判决、每一次矛盾化解中。要学习他牢记宗旨、甘于奉献的爱民情怀。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始终与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通过优质高效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也要学习他勤勉敬业、守土尽责的担当精神。把职业当成事业来干,以实干书写人生,用奋斗镌刻荣光,用实际行动践行崇高理想信念,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永恒价值追求。更要学习他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道德情操。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我们要坚守初心,履行好新时代政法工作职责使命,努力提升工作本领,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我要厚植为民情怀,坚持把每一件事关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我要坚守法治精神,捍卫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要把英模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解民忧、办实事的能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时代造就英雄,伟大出自平凡。坚守平凡便是不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法官助理,百姓恳切的诉求和期待,就是激励我不断前进的初心和动力,百姓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我继续努力的深厚底气。我要牢记“无论何时,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一切服从组织需要,党叫干啥就干啥。”舍小家顾大家,不计较个人得失,把对党和事业的忠诚融入到每一份的公正判决之中,融入到每一次的矛盾化解之中!
滕启刚先进事迹心得表态篇6
2022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滕启刚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滕启刚在法院工作30年,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2021年6月4日,滕启刚在家中突发疾病去世。彼时,一副碎了很久也没换的旧眼镜还摆在一堆案卷上,等着他回来。
23年前,滕启刚在审理某民营企业家诈骗案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界限,作出无罪判决。这起案件被誉为敲响了东北地区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第一槌。
多年来,滕启刚一直坚持证据是真相的告白。面对看不清楚的监控视频,他买来8倍放大镜,一帧一帧反复观看,终于发现对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炎炎烈日下,他跟随农户前往现场了解情况,踏进十几厘米厚的污染层一整天,勘查100余棵树……
“他有股钻劲儿,敢开口。”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庭长李群没少和滕启刚就专业问题“掰扯”,但“到现场找真相”是他们的共识,更是他们敲响法槌的底气。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正是清白做人、坦荡裁判的底气,托举着一棵棵青松既高且洁。
正义“鲍公”,这是群众对鲍卫忠的由衷赞许。
鲍卫忠生前系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这位扎根大山的佤族法官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毕生价值追求,带头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身作则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面对说情打探打招呼,他刚正不阿、严词拒绝;面对当事人“答谢”,他谦逊之至、婉言回绝;面对当事人误解,他毫无抱怨、从未生恨,用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作为最好的回答;面对不实举报,他行正端直、无愧于心,积极配合调查核实无半点委屈。
翻开鲍卫忠的笔记,扉页上赫然写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金句,也是鲍卫忠至死不渝的初心和使命。在他的带领下,执行局自2015年以来办理的854件执行案件中,无一起“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2021年10月23日,鲍卫忠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5岁。他毕生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始终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法官的职业本色,留下了满身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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