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和偏见读后感1500字4篇
傲慢和偏见读后感1500字4篇
傲慢和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1
我很久以前就有机会看《傲慢与偏见》,但说句心里话,当时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好,甚至只看了个开头就放到了一边,心想:语言如此贫乏,故事又无激动人心之处,怎么会成为世界名著呢?
这次我是在偶然间弄到这本书,由于书的主人极力推荐,我满腹狐疑,才决定看完之后再对此书下一个自己的定论。这种想法推动下,我花了一些睡觉时间将它看完,于是对它的看法大为改观(当然,假如一点好感都没有,那我也就没那种耐心用睡觉时间来看它了)。
不过,我这里所谓的改观,并非指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改变了原先的看法。我所谓的改观,是指现在才发现它并非毫无优点。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看世界,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来写,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出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一些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径,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娶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运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及《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现实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呼啸山庄》。虽然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但一本名著出现这么多的漏洞,毕竟是太过分了。
读完这本书,我极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完全深入的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选取也如出一辙:达西对应瑞德,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宾利对应维希礼,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都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热烈;后两者的感情则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是,前者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所以我将《傲慢与偏见》称为和平版《乱世佳人》,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礼一样落魄。相反,维希礼在开始时也是十分体面的绅士。
但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傲慢与偏见》完全无法与《乱世佳人》对比,《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冲突自然容易表现,尤其是战争的宏大场面(例如亚特兰大溃退,北军围城),这一幕幕都是如此激动人心,以至于读者难以释卷。这些对《傲慢与偏见》来说是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得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些也是《傲慢与偏见》的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及《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并无太多人赞同(当时社会意识就认为女子无法写小说),这当然造成了女作家在许多写作才能上不及男作家(例如世界观及知识的丰富性)。尽管我可以原谅这些不足,但相对于同样的女作家夏洛蒂与艾米莉,奥斯丁也显然有这些方面不足。所以至今我还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许多过人之处,但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就未免言过其实了。
傲慢和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2
初读《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还是在我初中的时候,可就是从那时起,每每想起那书中所写,都忍不住想要再次拜读一番,想要再去体会一下那书中饱满的每一个人物性格,想要再去身临其境的去感受那由相互的不屑到最终的沦陷的反转爱情,想要去聆听那恍如一见钟情却曲折反复的爱情亲历者的心声,想要去思考女子嫁给金钱的当时的社会背景,想要去了解为爱放弃一切的勇气…想要感受的太多太多,想必这就是可称此书为经典的原因吧。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或说是故事情节莫过于出生于平凡家庭的伊丽莎白和贵族达西的跌宕起伏的故事了。初见的舞会上,眼神的交汇,是两人后来如此种种的起点;后来互相的不止的争执与矛盾,是两人最终合而为一的不羁的经历。出生于贵族而被赋予了与生俱来的傲慢,冷漠的达西,或许他自己也不曾想会被如此一个出身平凡却桀骜不驯,不贪权贵之女征服。作为旁观者,起先我为他们每一次的不相让感到焦急,但是后来想想,对此却是有了更多的欣慰。因为他们不为物质所困,最终在彼此了解的前提下,一个嫁给了爱情,一个娶到了爱情。
而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是恋人,还是朋友,相处的方式很多很多,但我觉得像伊丽莎白和达西这样的状态,才是最自然最真实的。每个人的家庭背景,所处的生活环境都是大不相同的,进而其人生观价值观也必定是不同的,看待事物及处事的思维及方式也肯定是不全相同的。读书笔记·而这些所有的不同,都是会难以避免的造成人与人相处间的矛盾的,而关键不过是在于矛盾大小,及矛盾过后双方的处理。书中的伊丽莎白和达西,每每有争执或是抑制了自己的内心情感后,内心的话都会在一定的时间如火山般爆发出来,他们只想把内心的真实想法表达出来,即使这其中包含了许多的傲慢与偏见。
当我们反观当时的社会背景,处于那个时代的人,男人仿佛都傲慢的觉得女人需要依赖其经济才得以生活,便自诩为绅士,而女人们,特别是一些家庭负担较重或社会地位低又或者是年龄较大的女子,却会遭到社会的偏见对待。这无疑是社会所造成的必然现象,而就看身在其中的人,会如何去冲破这种社会的牢笼,而收获到美好的人生。
生活于21世纪的我们,也与当时的他们没什么不同,我们也同样处于一个有偏见,有傲慢的社会环境中,我们也需要去学会表达自我,学会个性化,学会在大趋势相同的社会中成为具有独特魅力的自我,唯有此,才能在人生道路中收获到更多美好的东西,才能收获到真挚的感情,稳固的关系,一定的社会地位,富足的人生等等,才能让人生傲于风骨,偏出光彩!
傲慢和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3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傲慢和偏见读后感1500字篇4
《简·爱》之后,今天又看完了《傲慢与偏见》,感觉蛮有味道的。与朋友聊天说看完这两本书,不知道为啥,却着实被鄙视了一般,也许吧,正经的公务员书籍会计书籍不去看,去看这么些杂书,着实太不正经。只是现在的记忆力越来越不行了,又让我想到了“快餐”这个词,既然如此,趁还记得,就记录下点点思绪吧。
女儿买回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沟起我对少年中学时代的回忆。
那年,正是我初二放假的时期,那天,我正聚精会神的“偷看”“第二次握手”。当我正如痴如醉的感动在握手的精彩故事情节时,大哥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丢在桌面上,在丢下书的同时也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看,别成天自以为是,看完给我写读后感,我要检查的”,说完就走了。我愣了半响,半天没反映。拿起那本书一看,就是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看书之前,我并不明白大哥的用意,看完之后,才知道大哥的用心良苦。
因为出身在军人家庭,再因为优越的家庭环境,更因为是家中之掌上明珠,我总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目中无人一般,从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除了长辈,除了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需要关照的贫民百姓,对那些地方干部或一般阶层出身的孩子,我从不屑一顾,待人接物上从没给过好脸色、好语调。尤其是二个哥哥的同学到访,更是雪上加霜冷言冷语,这让二个哥哥很是头痛,虽不止一次的对我加以指责,只因我的反唇相击,令他们无奈则罢。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它是一本既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更是对人的个性和处世待人的一种行为和态度的认知。这本书,是我人生成长中第一个最为重要的认知转折点。
还是说说这本书吧,主人公是小贵族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和一个富家子弟达西,两个人的性格特色鲜明,一个直率坦诚但又略显固执,一个举止优雅事业有成而又有些目中无人的傲慢,这是刚开始阅读时的印象。
达西先生生于贵族家庭,年收入不下一万英镑,父母亲从小开始便教他保持高格调,并常常出入上流贵族社会中,慢慢养成了傲慢而目中无人的性格特点。处于贵族身份并且有着高收入的他,有着那份傲慢是应该的,只是,可贵之处在于达西的性格在于与伊丽莎白之间产生的爱情而彻底变化,由一个举止优雅但无比傲慢的贵族子弟变成乐善好施而又体恤他人、风度翩翩而举止依然不失风雅的上流人士。
伊丽莎白性格直爽坦诚,初入世事的她跟有着少女共同的特征,天真烂漫而对事物充满着好奇心,对爱情充满渴望而又谨小慎微。除姐姐吉英和父亲外,伊丽莎白与妹妹们的交流较少,我认为这也是作者在突出伊丽莎白成熟的特征。伊丽莎白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只是与其说是偏见,不如说是一种不服输的心理,而我觉得这倒是极为可爱的性格。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一波三折的过程来铺垫和润色。从开始第一次见面跳舞后伊丽莎白的偏见开始,伊丽莎白的眼中就只剩缺陷了,着实是一个傲慢的纨绔子弟,而他人对达西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对的,并且升值超过与他人的描述。直等到达西求婚不成,傲慢而客观的一封信,才导致伊丽莎白感情的转折,当然这次的打击也是达西性格的转变点。从此以后,伊丽莎白对事实的求证使得对达西的感情愈加升温,达西则变得越来越体恤他人。最后,达西准备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也在与内心斗争,达西的舅母对伊丽莎白的恐吓和威胁反而成为了这桩婚姻的催化剂,坚定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心理。
我感觉这本书除了传达傲慢与偏见对人之间交流的阻碍外,同样在说明,如果爱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和自己是相似的,而且幕后做的事情总比眼前多的多。达西为了伊丽莎白,默默的帮韦翰还清了债务,并给了一定的财务支持,并最终促进了丽迪亚的婚姻而不致闹成笑话。而这一切,若非舅母柯林斯的回信,也许伊丽莎白永远也不知道达西所做的所有。而伊丽莎白,作为女性的内敛美也是表现的惟妙惟肖。母亲对达西的冷落和嘲讽,伊丽莎白的内心是如此忐忑不安与痛苦,默默承受心中的愧疚。眼神表达的情感是无法掩饰的,伊丽莎白直率而不愿高攀他人,但在几次与达西见面而不敢直视,脸胀通红,伊丽莎白所拥有的女性美展现的如此可爱……
说实话,对书中的爱情故事,因年少,我看的似懂非懂,也并不再意。而对书中女主人公伊丽沙白那补实真诚,以及在跟傲慢无礼的男主人公达西对话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特别的欣赏和敬佩。
书中的对话机智幽默,妙趣横生。记得其中一句“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也就是说,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当一个人把自己看的比其他人都略高一等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我们不知不觉的也会成为傲慢与偏见的主角,而我就是无法认知自己的毛病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这是很可悲的。在读完这部著作后,我才体味到了它的价值所在。
很感激我的大哥,这本书对我日后的成长,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我的行为和态度有所改善,待人接物不在那么傲慢无礼,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尊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常常告诫自己:“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有内涵,用智慧和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无知的高傲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他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刻画细腻,令人赏心悦目。这是一部优美而平和的作品,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值得一读。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阅毕一书,得一道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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