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15篇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15篇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1
《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我打小就开始接触,里面的主人公“三毛”瘦瘦的,跟张薄纸似的,似乎阵风就能把它吹倒;眼睛小小的,却炯炯有神。他无家可归,整天流浪在街头,是不是能捡拾果腹菜根来充饥,他身上散发出浓烈的正义的气息,却次次地被误会、被排挤。
三毛,他是个乐于助人、辨明是非的孩子:
有次,位老爷爷不小心摔了跤,痛得坐在地上起不来,这时候,周围来了群看热闹的人,还时不时地讽刺这位老爷爷。三毛这时候刚好路过这里,他赶忙扶起老爷爷,颤颤巍巍地往前走,在心里暗骂这些没良心的家伙。
个老奶奶拄着拐杖步步往前挪着走,突然,拐杖断成了两半,人也随着倒了下去。这会,我正赶着上学去,突然看到位老奶奶“卧”在了我的面前,我正犹豫着网上著名的问题“扶不扶?”我想:如果扶了,如果被讹,监控可以给我作证人,但如果不扶,就太违背良心了,良心会谴责我的,我想起了老师的教导、三毛的亲身教育,我下定决心:扶!老奶奶定是体力不支,不会乱讹人的。我把老奶奶扶了起来,果不其然,她起身后直感谢着我,还夸我真是个“活雷锋”啊!
三毛还干过许多许多的事:救落水儿童、把自己为数不多的些东西捐献给别人……他的身上有许多的亮点和优秀品质,这些优秀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激励着我们前进!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2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喜爱看的书吧!我更是不例外,在众多的书籍中,我最爱看的就是《三国演义》了,对它我真是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我喜欢时不时地神游在三国之中,去琢磨他们身上所散发的人格魅力,去聆听他们留给后人的处事之道!
《三国》就好像是我的一位从不开言的良师。每次当我捧起它时,里面的人物立即跃然纸上。他们或是在铁歌战马前挥洒自己的职责,或是在故事情节中叹息命运的成败。其中令我最敬佩的人物代表是关羽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忠诚”两个字,还看到了做人要“知恩图报”。一次,曹操送云长一件战袍,可关羽就是不脱下刘备送给他的旧袍,可见云长对自己主上有多么的情深意重。关羽又是那么忠心耿耿地向着刘备。云长千里走单骑护送嫂嫂,宁愿自己受苦受累,也绝不让嫂子受一点点的委屈。怪不得听妈妈说关羽就是我们中国人心目中“忠诚”的象征了,现在有好多人的家里和厂里就是因为这样才供奉关羽的神像呢?
《三国》又仿佛是我的一位沉默的益友。每当我走进《三国》时,它总会耐心地向我娓娓道来做事要贵在坚持!其中,司马懿与诸葛亮之间的长达十年之久的战争更能让我明白这样的道理:司马懿用他的“恒”和“韧”的精神,最终在对抗诸葛亮六出祁山、大举伐魏的战争中取得了胜利,获得了成功!
当我再次读到这一段时,去年做实验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眼前。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实验论文,我着手做鸡蛋的实验。可是刚开始,我们做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当我想放弃不做时,司马懿与诸葛亮长达十年之久的战争故事在我脑海里不时的浮现,司马懿仿佛也不断地说:“我都坚持了十年之久,你连这点困难都坚持不了?”于是我又充满了力量,果真在接下来的第二次我成功了,还获得了区三等奖的好成绩呢?由此可见,坚持就能成功!有志者贵在坚持就能成功!
《三国》更犹如一位神秘的世外高人,总是这样吸引着我继续聆听这无声的教诲。使我不禁赞叹,读此书果真受益匪浅呀!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3
《男生贾里》是一本小说,用轻松、幽默的语调描写出了贾里的特点:富有正义感,爱出风头。有时跟鲁智胜争风吃醋,有时又为妹妹打抱不平。最有趣的,当然是他的那些家庭轶事了:一会儿与爸爸闹矛盾,一会儿又左一个“好爸爸”,右一个“好爸爸”地叫。当然,贾里的家庭轶事还不止这些,贾里的爸爸妈妈总是让贾里跟贾梅在一起,弄得贾里很苦恼……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才知道,原来家庭轶事是那么的精彩。
贾里的妹妹贾梅是一个令哥哥烦恼的女孩。在爸妈心目中贾梅是个能干的好女儿,可贾里却不这么想,他认为贾梅娇滴滴的,总给自己带来一大串麻烦。但毕竟他们是兄妹,贾梅有麻烦时,贾里会来帮她。可贾梅倒好,事情做完后,就翻脸不认人了。贾里几次想不管她,贾梅自有办法,她跑去找妈妈,最后贾里非但没能气成贾梅,倒反而被妈妈骂了一顿!贾里为此而感到世界不公平!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我和我妹妹之间的故事。妹妹虽然才上一年级,但大脑转的速度可比我快多了,我和贾里一样,左右为难。要么要受妹妹的气,要么要上半天“政治课”。但我要向贾里学习,虽然他受的气不比我少,但他天天开开心心的,要是我的话,我就没有那么大的胸怀!
但我认为贾里还是非常幸福的!在家里爸爸妈妈把家里收拾的整整齐齐的,不用他烦,他只需要把作业写好就可以了。偶尔贾里会帮助妹妹,但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在学校的时候,也会有好朋友陪他度过美好时光。
《男生贾里全传》让我知道了贾里在学校在家里的每一件事。与贾里一起开心、痛苦!
我看了《男生贾里全传》书的第一部分“舞台明星”,我觉得贾里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4
山固然高,也不如母爱;海固然深,也不如母子情深。这伟大的母爱是我从刚刚读完的《秋天的怀念》中读到的。
《秋天的怀念》本文讲述了一个作者的母亲为了作者的双腿四处奔波,想尽一切办法让儿子开心。别被着病魔驱散了积极活下去的信心。作者的母亲折腾花草,并想带着作者去看菊花,可就在去看菊花的前一天,母亲病倒在了血泊之中。在母亲临死前却还在为瘫痪的儿子、未成年的女儿担忧。并且从此每年秋天,作者的妹妹推着作者去看菊花以怀念母亲。
母爱如此伟大。在生活中,那个总是对孩子念念叨叨的人,不正是母亲吗?母亲啊,您就犹如那清新雨水,而我则是芬芳小草。是您滋润了我的心田。如果问我这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是谁?我想我会毫不犹豫的说,那是母亲!
雨果曾说过与句话:女人固然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是呀,我们这样被母爱包容,这样关心。我想我们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这份母爱是我们永远无法报答的。我还清楚的记得那一次,那是一次数学考试,成绩相当不理想,在路上磨叽了半天才回到家。我想那是最烂的一次。可你摸着我的头说:“你知道哪里错了吗?”我叹着气,摇着头。妈妈笑着说:“考试归考试,你得有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这有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然后你帮我把错题全部详细的讲了一遍,同时在我心里播下了希望种子。
母亲,我会用一生保护你,想你温暖我一样温暖你。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5
着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6
在今年,我读过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张乐平。我是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看完了这本书。
三毛是一个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到处去流浪,以乞讨为生,晚上只能睡在大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吃,那只能一整天饿着肚子了。不仅仅是这样,他还常常受到了别人的欺负,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和三毛的生活不一样。就比如我吧,我呢,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爸爸和妈妈从小就把我照顾的很好,什么都会为我考虑到的,我要什么,爸爸妈妈就会给我买什么。可能爸爸妈妈从小就惯着我,因此,我还会时不时的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会很不高兴。现在想起来我是多么的不应该是这样子呀。
再看看流浪儿------三毛呀,他的生活是那么的悲惨呀!三毛小小的年纪就要靠乞讨和打工来维持他的生活,我们现在的生活和三毛的生活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呀。冬天还没到,妈妈早就给我准备好了厚厚的毛衣;晚上我睡在轻柔、温暖又舒适的被子里,而三毛常常没有地方住;我不仅仅吃的很好,还常常换换口味,而三毛却没有东西吃;我每天都可以坐在宽敞又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新的知识,而三毛不能去上学……和三毛这样一对比,让我想了很多很多的东西。
《三毛流浪记》这一本书,让我知道了以前的生活是多么艰难的,想吃一点也很困难,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珍惜好我们现在所拥有的的一切,珍惜好现在的时光,珍惜好可以坐在明亮又宽敞的教室里学习。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7
在暑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使我启发很大,深受感动。
作者沈石溪在西双版纳听说村民在那里发现了狈,于是作者与村民们一起去山里寻找狈。
终于有一天夜晚,他们发现了狈。狈是与狼在一起的,狈的前爪搭在狼的背上,靠后面的两条腿走路。村民们看到这场景,立刻放出了十几条猎狗,猎狗们围成两个圈子,对狼和狈进行了疯狂的撕咬。狼几次都想冲出去救狈,但又被无情的猎狗们拖了回去。最终,狼与狈都死了,农民上前一看,吓了一大跳,他们发现,狈原来怀孕了,狼几次冲出去救狈,就是想救自己生病的老婆和还没有出世的宝宝!村民们愣住了,他们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残忍了!面对这样这样的情景,村民们自责了……
虽然人们经常用“狼狈为奸”形容两个人很坏到极致,但是,动物之间也有感情啊,这种感情甚至比我们人类的感情还要真实,还要深厚。这种感情是无法用字语来形容的,是爱的力量,可以让狼为了狈去死,是爱的力量,可以让狼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狈。有一种神秘的东西,人类拥有,动物也拥有,那就是爱!爱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把爱传递给每一个人。珍惜爱你的人,同样珍惜你爱的人,学会爱,爱伴我们成长!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8
在这大千世界里,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之间都会发生一些小摩擦,下面我就给大家讲《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的故事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讲了他非常爱动物,于狼、狗、豺打过交道。作者特别爱冒险,明知道母狼可能会认出真假丈夫,可还是穿上了打死公狼的皮,去母狼哪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惯。作者养藏獒、狗。明知道那是一只没有渡过魂的藏獒,冒着生命危险还要去养它,可喜的是最后藏獒终于度过了灵魂。读了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狗对人类生死相依的忠诚和狼也有人性的一面。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他能给我带来许多动物之间发生的事情,让我知道了动物们的性格和特点,让我们更好地与动物接触,了解动物。读了这本书,我想到了我家的小乌龟,它十分可爱,绿色的头。看到它,我就想起他吃食时的可爱,它原来特别胆小,现在跟我们在一起时间长了,只要你把它的粮食拿到它面前,它就慌忙使劲往外爬,好像再说:“我饿了,快给我,快给我。”一点也不怕我们。
《第七条猎狗》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并不可怕,可怕是你自己。我们要爱护动物,保护动物。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9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如果对于大人们而言,这个百草园是多么的平淡,但是对于我们现在的小孩子看这个百草园,就是充满了无限生机的地方。然而在文章的第二节,就引人入胜,让人们喜欢上了这个美丽的小院子,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些美丽的植物,然百草园显得越发充满美感。那当然,如果只有植物的话,那么,鲁迅先生就也不会喜欢上这个地方了,没有任何的活力,对于我们来讲,没有了动物,也就是失去了一大部分。
动物和人类是十分好的朋友。鲁迅先生自然而然也把植物给写进去了,同样写的那么美妙,让人们立刻想去那边游玩,看看那些植物。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在绿色的植物的包围下,在动物玩耍和鸣叫中,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难怪鲁迅先生会喜欢上,留恋这个地方。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10
大学时期看的电影印象已经模糊。花了三个星期看完了这本巨著,全然是新的旅程新的探索和新的感触。
说实话,战争初期的故事我是不怎么喜欢的。我和思嘉一样对战争没有多少敏感性,也不怎么关心。前面一部分却恰恰是战争贯穿了所有的聊天和所有的场景。
我也不喜欢思嘉,她貌美可是她任性——为了赌气嫁给一个自己根本不爱的人,她自私自利——不惜连自己妹妹的情人也抢,她叛逆——她妈妈教给她的东西她从来不作为她自己的价值判断,她爸爸的忠告她从不认真考虑;她狂热——她爱一个已经跟她明明白白说了不爱她的人,甚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为什么爱他;她很笨—除了跳舞参加宴会吸引男人,没有任何别的精神寄托……她并不比任何的别的城里的女孩子更加具有鲜明的个性。
可是当北方佬占领亚特兰大,当她得知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妈妈可能生病的时候,她可以冒着一切生命危险不顾一切要回到她的农场的家去。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已经被北方佬蹂躏的农场时,她唯一爱过的女人妈妈已经去世,她的爸爸已经疯了。就在当晚,她360度转变,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成熟起来,挑起了全家的重担。亲自去找食物,亲自种棉花摘棉花,指挥一整个老弱病残而且非常不团结的家庭,还要面临北方佬军队的骚扰,面临源源不断来投靠的南方溃军。她严厉、严谨、粗暴,充分发挥了一个管理者的才能。当她的柔荑玉手起满老茧、她的纤纤玉足起满血泡,她再也没有漂亮衣服可穿的时候,她勇敢、坚强,成为整个家庭坚强的后盾。甚至当她得知农场将有可能因交不起高额税金而不得不被拍卖的时候,她使出全身力气,不惜再次利用卑鄙手段去诱惑瑞德,失败后又转而抢走妹妹苏伦的情人嫁给了弗兰克。这个转折以后,思嘉不再是那个上流社会的娇娇女了,她的性格丰满起来,她的形象立体起来,她的行为虽然一如既往的现实可是她有自己牺牲和奋斗的更高的目标了。当然也因为有了她害怕的饥饿,她拼命抓住她能抓住的——赚钱。思嘉是为了生存可以迅速适应社会让自己留存下来的人。从此以后,钱是第一位的。
当爸爸去世后,她再次回到塔拉农场,意味着她人生的第二转折又要来了,艾希礼第一次让她清楚了他因为自己的正直和上流社会人所具有的高尚,所以即使再爱思嘉也会保留对妻子的忠诚并因此严词拒绝了思嘉的私奔表白。但是让思嘉发现他的确对她有爱以后,她的心里更加热烈地爱着他。甚至让媚兰帮助说服艾希礼去她的木场工作,把艾希礼系在自己的裤腰带上。艾希礼软弱无能,只能适应和平年代,时时刻刻逃避现实。但是正因为如此也给思嘉带来心里更多的奢想。
和瑞德结婚后,经历短暂的快乐后,思嘉开始重新燃起对艾希礼的狂热,为他而拒绝和瑞德同房,在媚兰准备艾希礼的生日宴会前被艾希礼的妹妹在木厂抓住他们搂抱在一起,可是除了媚兰和瑞德支持她并为她在公众面前营造舆论外,艾希礼却躲在背后。直到媚兰去世将艾希礼托付给她的时候,她看到了艾希礼的软弱无能和逃避现实。她说,她人情了自己一直爱的是自己的幻想,而艾希礼是一个洗干净用银盆装好送给她也不要的不值得爱的人。她终于在一路莽撞和盲目追求中明白了自己的内心需求,可是瑞德却走了。
全书对思嘉的性格分析得很饱满,可是看完以后不禁怅然:爱情是什么?
思嘉对艾希礼的狂热犹如是人生的初恋吧。总有那么个人他不一定帅不一定完美甚至已经结了婚了,但是你就是爱他。听到他的声音就激动,看到他的眉眼就开心,闻到他的气息就激动……哪怕他明确说过了他不爱你。这样的一个人也许是现实中的,也许是虚构的,但是他满足你所有的期望却又得不到。我们也许感慨思嘉爱了一个错误的人却又失去了一个正确的人。但是在思嘉两次嫁人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感情其实又何尝不是思嘉对艾希礼的那种感情呢?
再说瑞德,他高大魁梧帅气成熟又有钱还懂女孩子心理也非常懂得社交技巧,历经女人无数,可是他爱思嘉。或许是因为她比思嘉大接近20岁,已经经历过无数事情才会显得如此专情吧。
瑞德是成熟的,他懂得自己想要什么,也懂得分辨什么是表面的伪善和内心的真实,他明白在一个乱世该怎么生存是最有利的,而且他一眼就能看清楚人家内心里想什么。所以他一眼就看出他和思嘉是一样的人。但是他为了一直处于把控的地位,思嘉永远都只有被他嘲弄的份儿。他不能对她说爱她,因为如果一旦说了,思嘉就会利用他的爱来操纵他。他是一个不愿意被人控制的人。
他对她的爱表现出了极大的耐心和包容。他看着她嫁给查尔斯当了寡妇,他把她从服丧的郁闷中解救出来。他时常借着去探望家人的缘故去探望她。他在战争物质奇缺的情况下以巧妙的方式援助她们。他冒着生命危险去为她抢马送她出城。又看着她嫁了第二次。可是仍然借钱给她,支持她。在她没有马车夫的时候每天都以路上偶遇的方式去帮她赶车来保护她。可是在言语上,他仍然极尽嘲弄以让她能傻傻地接受。
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人也需要被爱。他明确要求借钱给她开木厂却明确要求不能用这个钱支持艾希礼。他看到她在自己怀里叹气就知道她把他当成了艾希礼,他受不了她处处维护艾希礼,尤其是她为了艾希礼要和他分房睡以后,他一切明了于心却未曾半点吐露自己的痛苦。
最后媚兰去世,他知道思嘉可能会提出离婚而投入艾希礼的怀抱,于是抢先提出了要走的理由,并且因为女儿的死,他已无所寄托。所有的爱都消耗殆尽。即使思嘉翻然醒悟也没法挽回。
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我唏嘘不已。其实思嘉一直没变,一直都是享受着瑞德的爱,直到后来爱上他。而瑞德开始也一直没变,一直爱着思嘉,可是最后却不爱思嘉了。这爱真的是会变是会错位的。当你爱上的时候,他没爱上,当你爱上了,他却走了。故事虽然是开放式的结局,但是人物的关系却已大大发生了变化。是爱太短暂还是人太嬗变?是爱太琢磨不透还是人太自私?究竟有没有爱?爱究竟能存在多久能保鲜多久?……
我想这就是本书留给我的无尽的思考。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11
我很喜欢名著,可是最让我有感受的要属《汤姆的叔叔的小屋》,这部书主要讲了:谢尔比先生家有一个忠诚善良的黑奴叫“汤姆”,由于,谢尔比先生欠黑力的债,所以,不得不把汤姆和一个小孩子亨利交给人贩黑力。可这件事情被亨利的妈妈知道后,急忙对汤姆说了谢尔比先生要卖掉亨利与他的事,并想让他与自己一起逃跑。可是被汤姆拒绝了,因为他知道如果他逃了,谢尔比先生一家会付出沉重的代价。许多黑奴会因他而受苦,所以,不久黑力把汤姆带走了,卖给一个性格暴躁的黑奴主人,最终,因为一场误会,黑奴主人最终把汤姆活活地打死了。
在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黑奴主人手下有一个女仆人叫“凯茜”。有一天夜里凯茜把黑奴主人迷倒后要杀掉他,可是被汤姆拦住了,虽然汤姆天天被黑奴主人折磨,可他着次还拦住凯茜不杀黑奴主任。于是,凯茜打消了念头想让他与她一起逃走,可是又被汤姆拒绝了,汤姆并对凯茜说,如果她真想逃走的话,他不阻止,如果能带上与他一起被买来的小女还的话就好了。
第二天,黑奴主人见凯茜与小女还不见了,便猜是汤姆出注意让她们逃走的,于是,把汤姆叫来,狠狠的抽他,鞭子像雨点般地密。可汤姆没有反抗,直带他昏了过去。
一些黑人把汤姆抬进房间,这时,谢尔比先生的儿子来了,他一见汤姆也忍不住泪水往下流,汤姆见到乔治,眼里也噙着泪水,他们谈了一会,汤姆的声音断断续续,最终进入了天国。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不要以不平等地看待别人,其实每个人与个人是平等的,黑人并不是天生就是白人的奴隶,白人也并不是天生就是黑人的主人,所以我们要以平等的目光去看待他人,另外,汤姆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12
读罢《孔乙己》,鲁镇的咸亨酒店的格局大样子摆出来了,孔乙己那瘦高身影,破旧的衣袍也历历在目。但他的样子,总是摸不清楚,只是一个灰色的残影。
孔乙己,我实在是搞不清他是否是科举制牺牲品,还是他自己不争气。可就算他不值得可怜,但他那种在短衣主顾面前的摆架子,又被问的张口结舌的尴尬,还有对下一代的关心,足以使他成为一个显著的人物。
文豪的文章我是读不大懂的,一度怀疑孔乙己和“差不多”先生一样是中国人劣性根的代表,还讥讽过这位孔大人,这位“上大人孔乙己”。但现在看来,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它是悲哀的化身!
让人说不出来什么味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如此看来,孔乙己的命运似乎捉摸不定。把舵的不是他,而是八股文。幸亏我们再与八大爷无缘相识,也与八大爷素昧平生,不然要出现上万个孔乙己了。
这也是我不由得笑了。孔乙己给我们做了个“贡榜样”,也使统治者有了个提醒。对于他自己,不值;对于我们,太值了。
此文又捉摸不透。孔乙己真是一个牺牲品:受丁举人的毒打,别人的嘲笑,孩子的“无赖”。他的负担太重了。
真是“多乎哉?不多矣”。如此一个会“回”“囬”“囘”多种写法的人,竟不能飞黄腾达,大概也是科举制、八股文作祟的功劳吧。
可孔乙己要放在现在,必是抢手的“高素质”人才(如果不看学历的话)。但也有可能跌落深渊---没有人喜欢这种古怪慵懒的人。所以,孔乙己,他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人物,他身上有两种极端的可能,真可怜。
我仿佛看见了他,瘦长的脸,脏乱的白胡子,满脸皱纹,还有些伤痕。一个人牵着一匹瘦马,向夕阳方向走去。
可我们不会,我们比他幸运。
至于孔乙己------它大约的确已经死了。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13
彷徨是苦闷的,彷徨是迷茫的,彷徨是无处宣泄的,彷徨就像游走在荒原上的孤魂,不知该何去何从,不光是身体的无处归依,更是灵魂的无法寄托。前方在哪里,有前方吗?真的有前方吗?那又在哪里?
二十年代的中国,黑暗、混乱、动荡不安,满目疮痍,热血的青年奋起反抗,期望毁灭这个千疮百孔的旧世界。于是有了“五四”运动,鲁迅先生写下了《呐喊》,向腐朽的封建社会发出了沉重的宣战。“五四”运动后是新文化阵营的分化时期,原来参加过新文化运动的从,“有的退隐,有的高升,有的前进”,鲁迅当时象布不成阵的游勇那样“孤独”和“彷徨”。曾经,他满怀希望,然而这希望,最终是破灭了。他看不到有更好的出路,出路似乎总是在未来,而不是在现在,于是他彷徨了,《彷徨》表现了他在这一时期在革命征途上探索的心情。后来在《题<彷徨>》一诗中说:‘寂寞新文苑,平安旧战场,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这便是题名《彷徨》的来由。他在《彷徨》书扉页上引用《离骚》诗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又证明了鲁迅先生是十足的智者,是坚强的斗士,虽然彷徨,虽然苦闷,但仍然求索,不轻言放弃。仍然在锲而不舍地抨击着封建社会,(表现了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他的人生是一个圆,有彷徨,有苦闷,但没有放弃。
生活在一个相对民主,相对自由的世界的我们,承受着属于我们这一代的承受。有悲伤,有泪水,但作为人,最高级的动物,我们应该挺起胸膛,伸直腰杆,呼一口新鲜的空气,像我们的祖祖辈辈那样勇敢地前行吧。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14
当我第一次读完《轮椅上的霍金》这篇文章的时候,便被霍金那种乐观、感恩的心深深地感动了。
我也是像那位记者一样认为,霍金实在是失去得太多了,他一生,一刻也不能离开轮椅了,全身也只有三跟手指能动,交流也无比的困难。命运对霍金来是是不公的。但是霍金的回答却令我非常吃惊。霍金用他那一颗感恩的心,打动了所有人。他回答:“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大大脑还能思维。有我一生追求的理想,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他正视自己的命运,他并不觉得自己失去了很多。却觉得自己还拥有许多。
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在心灵震颤之后。我还深思了许久。突然,我大脑海里闪过一段文字:活着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有灵魂、要有思想,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只要一个人拥有这些,他便不是无用之人。一个人拥有这些,他便不是无用之人。一个人拥有这些,便是拥有的,是快乐的,是幸福的``````
霍金,一个身患绝症的人,他都能用乐观的心态去看待人生、命运。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人与物。而我们,一个正常的人,难道就做不到吗?
不,不是的。只要我有一颗感恩的欣,是一个会用脑思考的人,我们便可以使自己崇高。有一句话说得好啊:“人不一定能是人伟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
我佩服霍金,他用一个常人不能想象的毅力和感恩的心战胜病魔。他不断求索的精神折服了我。
卖米作文读后感800字篇15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陈寿曾说过:“一日无书,百事荒芜。”“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人们对书的评价如此之高,书的优秀也是不言而喻的。今天,我在高尔基的《童年》中畅游了一番。
这本书讲述的是十九世纪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态。故事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年幼丧父,跟随母亲与外祖父一起投靠外祖父。暴力的外祖父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每次打阿廖沙都如同一个凶神恶煞的魔鬼。阿廖沙还有两个冷血自私的舅舅,他们常常为分家产的事情大打出手。他虽然没有一个很好的家庭环境,却有一个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性情温和,百般呵护着阿廖沙。外祖母经常给他讲故事,对阿廖沙的文学生涯有了很大的帮助。最后,他的母亲去世了,阿廖沙也走向了社会。
这本书从而也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败与落伍,当初的沙皇专制制度是多么不公平。看完这本书,我也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反省。如今,我们的童年与高尔基的童年根本无法相比。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将我们捧在手中生怕掉了,含在嘴里生怕化了,对我们的照顾用无微不至形容都不足为过。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黑暗的,他没有一个好的家庭,他幼年丧父,十一岁丧母。有一个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两个只顾自己利益的舅舅。虽然我们有这么好的生活条件,却总是嫌这嫌那,一看到别的同学有新奇的玩具就要父母掏血汗钱买。十一岁的高尔基以已独自闯荡社会,而我们却还依赖着父母,挑三拣四。甚至连廉价的东西都不要,只想用昂贵的东西与他人攀比。我们有父母爱着,有家人疼着,却觉得这份爱本来就属于我们,我们必须拥有的。在苦水中长大的高尔基没有样式繁多的玩具,没有父母的疼爱,没有良好的家庭环境……但他却不向命运妥协,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文学盛典。
看完这本书,我不再抱怨自己的不幸福,比起高尔基他有的我都有,他没有的我也有,我只没有他的那种努力。所以,我要以高尔基为榜样,不懈的努力才能追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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