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县委组织部严把“四关口”提升干部选用质量
祁县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选人用人过程中严格把好四道“关口”,切实提高选拔任用公信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严把动议提名关
在干部选任的动议环节,坚持任前预审制度,凡提拔调整干部,将动议理由、提拔调整数量、编制职数等情况报备市委组织部审查,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上会研究,凡是经过五人小组会议沟通酝酿通过的人选,才能提交部务会和常委会研究,明确先动议再因岗择人。
严把推荐考察关
在推荐中,拓宽视野,扩大民主,特别是对乡镇、城区党政正职和部分重要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考察中,坚持看平时、看实绩、看口碑,既看政治素质、廉政鉴定和道德品行,又注重八小时之外的考察,确保对所选任干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考察了解。
严把讨论决定关
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提名人选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县委常委会对任免干部进行票决,并邀请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常委会议,对票决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干部任免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严把公示审批关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设立专门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发挥好“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有效提高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和干部选拔任用质量。同时,对公示后未发现问题的干部,按照《晋中市科级干部职数审批办法》及时将有关调整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再下发任职文件。(撰稿人: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