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一二三牢把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关
灵丘县坚持把干部任前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从严从细审核干部档案重要信息,规范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有效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一是抓住关键环节。在干部动议环节,根据县委酝酿情况,对纳入意向人选范围的干部人事档案,由档案管理员提前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科级干部职数审批、是否具备任职资格条件,是否存在影响选拔任用等重要情况。在干部考察环节,确定考察对象后,再由考察组详细审核其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填写《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信息采集表》,考察组组长和审核档案人员签字确认。
二是严核档案内容。重点审核参加工作、学历职称、政治面貌、奖励惩处、职务变动、年度考核、工资待遇等是否齐全,能否完整反映干部成长经历,内容是否真实、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材料不实、涂改、造假等现象,有无受处分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内容。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和逻辑性,因政策界限模糊,原始证据不明晰的,及时采取实地调查、多方取证的办法进行核实,并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有关政策规定予以认定。
三是加强结果应用。档案材料审核完毕后,对于被审查对象材料齐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准确的,进入干部推荐考察程序;对于档案中一般性材料短缺的,及时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原始材料或相关证明,补充齐全缺失材料,依据档案专项审核有关政策规定加以认定确认,进入干部选拔程序;对于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前后记载不准确,存在明显涂改、弄虚作假、重要问题情况不明以及重要工作材料缺失的,在问题没有核查清楚的情况下,一律暂缓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灵丘县委组织部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