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严把三步规范干部考察档案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选任规范化水平,繁峙县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选任干部的基础上,建立从研判分析、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到干部任免的干部考察档案,并以收集、整理、审核三个步骤规范干部考察档案,做到干部选任有据可查。
材料收集完整齐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以谁考察谁负责原则,按照干部考察方案责任分工,及时将干部考察登记表、征求意见表、民主推荐、考察谈话等整套材料签字确认后移交给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并按照干部考察归档材料目录负责后续材料的收集,确保所有归档材料完整齐全。
归档整理装订有序。对干部考察材料,县委组织部干部室派专人进行整理,做到现有材料及时装订,妥善保管。还未形成的材料及时与考察组成员沟通,做到心中有数。整理材料的同时,严把材料关口,尤其对推荐情况、征求意见表、干部考察谈话的情况及产生的相关数据与干部考察组形成的考察报告进行比对,对所有材料严格审核。
档案审核严而又细。档案审核方面,形成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负责人必审、分管副部长抽审的审核体系,按照装订一卷审核一卷的规定,档案整理完成后,交由县委组织部干部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副部长随机对重点材料进行抽审。(中共繁峙县委组织部 任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