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会
9月11日,平陆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开展了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会,局党组成员仪新英主持。
会上,仪新英向大家传达了《关于新绛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铁路和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军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并带领大家重新学习了《平陆县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俭财行为的暂行规定》《平陆县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警示教育会为契机,做到警钟长鸣,坚决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全体党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促进干部清正廉洁、担当作为。三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低调做人,踏实做事,自觉遵守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婚丧嫁娶事宜等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公款吃喝、大操大办。(陈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