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0630)【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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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XX 县委政法委员会 20XX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排查并化解矛盾纠纷;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依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研究涉及政法工作的舆情与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县委政法委预内设机构四个,即办公室、综治办、稳定办、执法监督室。其中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设沅陵镇人民政府,由县政法委综治办直接管理。
3.人员构成。行政编制 23 人,工勤编制 2 人,年末实有人数 25 人,退休人员 18 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支出总体情况。20XX 年度,本单位支出总计 788.75 万元。
2.支出结构。20XX 年度支出 788.75 万元,其中:
(1)按功能分类。①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31.29 万元;②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90.42 万元;③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3.67 万元;④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43.35 万元;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①基本支出 331.3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75.29 万元、公用经费 56 万元;②项目支出457.45 万元,其中扫黑除恶 130 万元、综合治理 190.40 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39.02 万元、两会维稳 31 万元、司法救助 43.35 万元、其他行政管理事务 23.67 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XX 年度基本支出基本支出 331.3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75.29 万元、公用经费 56 万元; 1.人员经费。计 275.29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3.0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公用经费。计 56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6.01%,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3.三公经费。20XX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1.2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1.20 万元,占 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0 元。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0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22 批次、来宾 115人次,主要是考察及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近几年来,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持续稳定下降至现在低额度,难有再压缩的空间。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20XX 年度项目支出资金共落实 559.5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202.93 万元、本年度财政安排 356.62 万元;本年度实际支出 457.45 万元,结转下年 102.10 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20XX年专项支出 457.45 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安排支出,其中:其中扫黑除恶 130 万元、综合治理 190.40 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39.02 万元、两会维稳 31 万元、司法救助 43.35 万元、其他行政管理事务 23.67 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20XX 年度项目支出中的 “综合治理”、
“扫黑除恶”、“司法救助”均为延续专项项目支出,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相关,已制订较为成熟的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两会维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其他行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为一次性采购项目,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在项目预算编制、采购方式确定、招投标、项目验收等环节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①“两会维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其他行政管理事务”项目,为一次性专项,年初由单位制订工作方案,纳入县政法委年度工作计划,费用支出按活动开展所需支付事项和我县财政资金支出的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核定和报销;②“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司法救助”项目,为延续专项,已制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按相关支出范围和标准执行,需要进行采购的,通过前期市场考察后制订初步预算方案,报财政局进行评审,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财政按实际采购额核拨、结算支付。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同上。
四、资产管理情况 制度建设:制订《中共沅陵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按内控建设要求设置资产管理相关岗位,实现资产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验收、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全流程
分岗、明确责任。
管理措施:本部门资产管理采取财务账核算资产价值(原值、折旧、净值),通过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实现资产信息化管理,细化资产采购、使用、折旧、处置、报废等全流程全数据管理,实物管理实行卡片管理,做到财务账面、资产系统、实物三者一致。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反映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主要从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中共沅陵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 分。
经济性分析:在支出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预算执行;二是严格按支出政策标准执行;三是从严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
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各项工作、专项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制度和纪律执行相关支出事项。
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确保机关正常运转,保障各项职能工作开展的必要支出。
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支出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本部门支出基本上属机构运行必要支出,各年度支出
变化不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预算执行方面:由于县财政预算资金拨付难以实现均衡拨付、及时拨付,导致年末年初结转指标较大,影响部门预算执行到位率,在“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结余结转率”等指标方面绩效评价得分低。
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由于本部门专项(项目)支出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密切相关,基本上属于行政管理类工作经费支出,在绩效评价时难以具体数量、质量指标进行量化评价,效会效益方面也难以具体指标量化。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提高预算执行及时率、到位率。
2.因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复杂,量化困难,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工作吃力,需请求上级财政部门加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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