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通用文档】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苏粮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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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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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2022.06.01?
【字
号】苏粮仓〔202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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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2022.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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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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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集团,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全省第2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国粮办应急〔2022〕40号)、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2〕11号)精神,现将在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一个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强化理论武装。6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至少安排1次党委(党组)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研究落实举措。开展市、县(市、区)主管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说安全活动。把《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纳入机关和企事业
单位重要学习内容,通过培训辅导、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专题片学习全覆盖,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开展专题宣讲。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开展“百企千库储好粮”“百企千库保平安”专题宣传活动,建立安全生产宣讲长效机制。6月底前,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分管安全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1次专题宣讲,8月底前,市、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深入行业领域开展1次专题宣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组织在线学习。充分利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通的行业安全生产培训APP和省安委办开通的“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习平台、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小课堂》,组织行业干部职工在线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一规定两守则”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能力素质。
二、抓实“两个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
(一)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以案释法教育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持续深化精准执法,紧盯“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创新开展主题征文、知识竞赛、案例交流等系列活动,学深悟透安全生产法精神实质、内容要义。广泛开展“粮安人促安全”活动,调动干部职工查找身边隐患,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和大检查重点清单宣传贯彻。紧扣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项检查重点和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清单,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专题
讲、专家入企深入讲、一线员工互动讲,推动企业深刻领会15条硬措施和50项检查重点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盯粮食仓储、物流、粮食加工、物资储备企业等事故频发多发、风险等级较高、容易漏管失控的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督促企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开展“五大活动”,提升行业安全防范能力
(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地、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线上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不断创新咨询日活动内容与形式。邀请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走现场”“专家远程问诊”网络直播,设置线上答题、有奖竞猜互动环节,制作推广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喜闻乐见。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三年专项治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开展全员实战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聚焦粮食出入库、危险化学品使用、高空作业、建筑施工、消防救援、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环节,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要求,每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贯穿全年。各地、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典型经验深度宣传,组织主流媒体深度挖掘亮点做法,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一线,采访“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履行
安全责任的好做法,推动“第一责任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五)开展“百企千库保平安”专题活动。各级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牵头抓总作用,组织企事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监管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等,积极参与“进企入库送安全”“粮安人促安全”“第一责任人保安全”等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报送推广“五进”工作典型经验,在全行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江苏省第三届危化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以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等话题征集,提升行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四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投入保障,科学组织实施。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重点。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总抓手,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突出效果导向,不搞应景造势。要与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展现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三)强化氛围营造。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动员。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深入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APP、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江苏安全生产》杂志等平台将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及时展示,营造强大宣传声势。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明确活动联络员,及时报送活动信息。5月31日前通过微信工作群和邮箱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附件1)和活动方案,7月1日前报送本地区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2)。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彦光王祥王新明
电话:************、89667019。
电子邮箱:aqccykjc163.com。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略)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略)
江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