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措施》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措施》,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措施》
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的通知》(第 459 号)要求,根据此次培训规模和特点,为保证培训班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疫情防控措施及实施方案,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会场疫情防控管理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消毒后进行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用前后通风,正确使用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在不具备条件的会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口放置一次性医用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条件允许的,会场每个座位上放置酒精消毒片(巾)。
4.定时对电梯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人员分散乘梯,电梯门口及电梯间内可放置纸巾。
5.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二、参培人员健康管理
所有参培人员、列席人员、临时到场人员、工作人员、住地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等均纳入参培人员健康管理。
6.所有参培人员在集体乘车、进入会场和餐厅前均要测量体温,体温高于 37.3℃的人员不得进入。
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
领导同志讲话和培训授课时可不佩戴口罩。在室外举行的培训活动、保持 1 米以上间距时可不佩戴口罩。
7.所有参培人员在住宿登记、集体乘车和进入会场前均要核验健康码,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入内,并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做好参培人员健康登记,严格落实会场实名签到,以便必要时开展追踪监测。
8.举办单位和参培人员所在单位报到前 14 天组织开展相关健康排查,并填写参培人员健康筛查信息采集表(附件)。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培,确需参加的人员应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方可参会: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的。省内人员行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省外人员提前 2-3 天报到后统一检测。
9.报到前 14 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会。
培训期间,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由指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汇总登记,并留存备查。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培训活动举办单位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培。
三、餐饮管理
10.合理安排轮流就餐、错时就餐,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加大就餐座位间距,餐桌加装隔板。未加装隔板的,应保持单向就座就餐。
11.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入口处放置免洗手消毒液和洗手提示牌,取餐前发放一次性手套。保持餐厅通风,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
12.加强餐厅和食品加工制作区环境清洁消毒,严格餐饮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四、应急处置 13.参培人员出现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离会场或集体活动区域,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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