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医药公司对于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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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的自查报告
XXX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XXX 分局:
根据《省药监局武汉分局关于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公司进行了深入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我公司无肽类激素、蛋白同化制剂、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医疗性毒性药品的经营范围,未购进销售相关药品。
(二)对照《2021 年兴奋剂目录公告》中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其他品种的目录,对公司从 2020 年 3 月 1 日购进的所有品种以及现有库存进行排查,共购进 139 批次药品,其中 29 个批次药品仓库有库存结余,具体数据表格(附表一)。我公司药品均按照规定渠道购进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没有通过网络违法发布含兴奋剂药品信息和销售此类药品。
(三)将表格中药品数据通达公司各部门,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确保含兴奋剂药品的合法经营。
特此报告。
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0 日
(附表一)截止 2021 年 3 月 X 日系统数据
序号
通用名 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购进单位 购进时间 购进数量 库存数量 批号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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